首页 / 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 / 第五十四条独立法条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五十四条第三章 会计核算 / 第二节 填制会计凭证第五十四条各单位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具体办法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自行规定。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