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五十条

第三章 会计核算 / 第二节 填制会计凭证

第五十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记帐凭证。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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