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十五条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 第三节 会计工作交接第三十五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