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5年1月22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同时废止。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996年6月17日财会字〔1996〕19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5年1月22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同时废止。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996年6月17日财会字〔1996〕19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