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条
第二条
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