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 第八十三条独立法条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四章 教育改造第八十三条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看守所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