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

第四章 教育改造

第七十二条

看守所应当建立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制度,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文化、技能等教育。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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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