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第三章 管 理 / 第四节 考核、奖惩

第六十六条

看守所应当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罪犯改造表现实行量化考核。考核情况由管教民警填写。考核以罪犯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参加劳动等情况为主要内容。 考核结果作为对罪犯分级处遇、奖惩和提请减刑、假释的依据。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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