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第三章 管 理 / 第二节 会见、通讯、临时出所

第五十九条

罪犯遇有配偶、父母、子女病危或者死亡,确需本人回家处理的,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看守所所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可以暂时离所,由二名以上民警押解,并于当日返回。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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