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三章 管 理 / 第二节 会见、通讯、临时出所

第五十七条

罪犯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等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应当向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经看守所领导批准后出所办理,由二名以上民警押解,并于当日返回。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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