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刑罚的执行 / 第三节 暂予监外执行

第二十八条

看守所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送交罪犯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手续。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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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