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参与铁路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从业单位中参与铁路工程建设活动的员工。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