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八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国家林业局应当作出准予修筑设施的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的,国家林业局应当作出不予修筑设施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不予许可理由。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