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三条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应当经国家林业局审查批准。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