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设施,并采取补救措施。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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