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五章 执法监督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的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或者信箱。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举报或者投诉,应当及时查处。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