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第二十条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第二十条公安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工作人员批准。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