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第十条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条

受理机关接到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就下列事项进行初步审查: (一)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 (三)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内容填写是否正确。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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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