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二章 准运证的申请与核发

第三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延续、注销准运证或者因准运证、运输容器证明损坏申请补办的,应当在完成换领或者注销手续时交回已取得的纸质准运证、运输容器证明原件。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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