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对自己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进行道路散装运输的,不需要取得准运证,但运输容器、运输过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的要求。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