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应当依法取得准运证。 准运证的核发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准运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