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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