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八条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及被问责的,或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审查的,不得评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个人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及被问责的,或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审查的,不得评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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