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第二章 管 理第八条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成立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推进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