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坚持择优支持,实行动态调整。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