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