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运 行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更名、变更研究方向或进行结构调整、重组等重大事项,由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视情况重新进行实验室评审。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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