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第四十七条第七章 管理考核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在训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