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第二十九条第四章 训练机构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公安院校建设,充分利用其教学科研优势,加强训练理论研究,开展高层次、高水平和综合性的训练工作,在训练中发挥引领和高地作用。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