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通过文字记录等形式对行政处罚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根据需要,可以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处罚过程进行音像记录,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不配合的,执法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文字说明。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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