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条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和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全面、客观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