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行政执法文书可以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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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