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需要采取冻结、查封、扣押、限制证券买卖等措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办理。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