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境内金融机构可选择双边清算或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进行集中清算。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