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具有结汇、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之间开展人民币与外币交易应通过外汇交易中心进行。 境外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