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章 市场参与机构管理第十条境内金融机构以法人身份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并应先取得结汇、售汇业务经营资格。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