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标委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标委会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撤销委员资格:

(一)未履行本办法和标委会章程规定的职责;

(二)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标委会活动;

(三)利用委员身份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五)其行为给标委会造成不良影响。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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