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标委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责令限期整改:
(一)未按计划完成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复审任务,且无正当理由;
(二)行业标准质量出现严重问题;
(三)未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履行表决程序;
(四)未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工作经费;
(五)考核评估不合格;
(六)违规使用标委会印章;
(七)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限期整改期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不再向其下达新的工作任务。整改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视情况调整秘书处承担单位或者重新组建、撤销标委会。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