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标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将标委会的工作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秘书处应当每年在年会上向全体委员报告年度经费收支情况。
禁止标委会以营利为目的收取费用。禁止采取摊派、有偿署名等方式收取不合理费用。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标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将标委会的工作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秘书处应当每年在年会上向全体委员报告年度经费收支情况。
禁止标委会以营利为目的收取费用。禁止采取摊派、有偿署名等方式收取不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