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标委会构成、组建、换届、调整、工作要求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