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组建、调整与换届

第二十二条

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有标准化需求但暂不具备组建标委会条件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可成立标准化工作组,承担行业标准制修订相关工作。

标准化工作组成立3年后,科技司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具备组建标委会条件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仍不具备组建条件的,予以撤销。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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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