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三章 组建、调整与换届

第十九条

科技司对标委会组建方案进行审查,将审查通过的标委会委员名单向社会公示30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意见进行汇总、协调和处理;必要时可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符合要求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成立。

不符合要求的,科技司责成筹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调整;调整仍不符合要求的,更换筹建单位、秘书处承担单位,或者撤销筹建该标委会。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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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