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三章 组建、调整与换届
第十七条
筹建单位应当在同意筹建后3个月内,完成标委会的委员征集、组成方案拟定、标准体系建议等工作,提出标委会组建方案,经业务指导单位同意后,报送科技司。如有特殊情况,筹建单位应当向科技司提交延期筹建申请。逾期未完成筹建且未提交延期筹建申请的,取消筹建。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组建、调整与换届
筹建单位应当在同意筹建后3个月内,完成标委会的委员征集、组成方案拟定、标准体系建议等工作,提出标委会组建方案,经业务指导单位同意后,报送科技司。如有特殊情况,筹建单位应当向科技司提交延期筹建申请。逾期未完成筹建且未提交延期筹建申请的,取消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