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三章 组建、调整与换届
第十四条
标委会的组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标准化业务范围明晰,原则上与现有的标委会业务范围无明显交叉;
(二)标准体系框架明确,有较多的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需求;
(三)具备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要求的秘书处承担单位。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组建、调整与换届
标委会的组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标准化业务范围明晰,原则上与现有的标委会业务范围无明显交叉;
(二)标准体系框架明确,有较多的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需求;
(三)具备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要求的秘书处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