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第二章 组织构成第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标委会可以设观察员。观察员可以获得标委会的资料和文件,列席标委会会议、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无表决权。观察员的条件由标委会章程规定。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