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八十八条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 第九节 要害部位的航空安保措施

第八十八条

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应当明确主责单位,并由其制定安保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采取相应的航空安保措施。 要害部位的航空安保措施应当在机场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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