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八十三条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 第八节 航空器在地面的航空安保措施
第八十三条
执行航班飞行任务的民用航空器在机坪短暂停留期间,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监护。 航空器在机场过夜或未执行航班飞行任务停放期间,应当由专人守护。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 第八节 航空器在地面的航空安保措施
执行航班飞行任务的民用航空器在机坪短暂停留期间,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监护。 航空器在机场过夜或未执行航班飞行任务停放期间,应当由专人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