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 第二节 机场控制区的划分
第四十六条
机场控制区根据安保需要,划分为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拣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机场控制区的具体划分情况应当在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 第二节 机场控制区的划分
机场控制区根据安保需要,划分为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拣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机场控制区的具体划分情况应当在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