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 第一节 机场开放使用的安保要求

第四十四条

申请换发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应当同时报送下列文件资料: (一)符合规定的航空安保方案; (二)航空安保审计结论为符合的证明文件; (三)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资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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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四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