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三十条

第三章 航空安保方案 / 第四节 航空安保方案的修订

第三十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下列情形下对航空安保方案进行修订,以确保其持续有效: (一)负责机场安保工作的组织机构或者其职责发生重大变更的; (二)发生重大威胁或事件的; (三)航空安保法规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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